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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要拆迁,我该和谁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当地政府还是和开发商?
房屋要拆迁,我该和谁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当地政府还是和开发商? 房屋要拆迁,我该和谁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当地政府还是和开发商?
2014-08-05 20:00 网友(山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8月05日 20时06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拆迁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
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与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度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房屋拆迁部门可以是当地的建委也可以是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为了拆迁而专门成立的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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