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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咨询1
遗嘱咨询1 律师您好,我们家里有子女三人,老人有一套住房,当时购房款由其中两名子女和老人共同承担,且出资比例不同。当时我出了53%的购房款,但由于购房时间较早,当时总房款额并不高。老人年事已高,因此立下遗嘱。遗嘱内容是将该房产给予儿子,由儿子按照当时购房时的总房款按比例给付,但随着时间推移,现在该处房产价值已经大大增加,我希望能够按照现在的价格按比例给付。请问这样的遗嘱是否合理公平,我能不能提出意见?我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2010-11-26 09:15 xizang……(甘肃-兰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吴接赟律师  2010-11-26 09:13
若有证据证明该房产属于按份共有,则您可以主张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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