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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农村宅基地建房强拆问题
有关农村宅基地建房强拆问题 我奶奶在十几年前将祖宅交给了我家,那时国家没有要求每户办土地使用权证,我家祖宅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来由于祖宅太破旧,我家便在那块宅基地上重修了房屋,奶奶便和我家一起住在那个新房里,并直到1997年国家要求补办土地使用权证时才补办了,并把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名称登记为我爸了。
    前几年由于房屋老旧问题,我家经申请在村里给我家的一块坡上又新修了一套房屋,并且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名字也是我爸的,没有房产证。并把老房留给了奶奶和二爸居住,直到奶奶去世。现在国土局为了征用我们那片土地少花钱,便以我家修了新房就必须拆掉旧房为由强拆我家旧房子,并不给任何的补偿。请问他们的做法正确吗?我家应当怎样做?如果提起诉讼,应当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2010-11-25 22:03 落羽绝(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喻远军律师  2010-11-26 06:05
拆迁应当依法进行补偿安置。
2 孙新律师  2010-11-27 08:59
国土局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国土局更没有权利强行拆除你家的房子,关于强拆的案件飞,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建议你采取其他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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