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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请问新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每月工资是按应税所得计算还是按扣除保险及个人所得税计算 那我想再请问一下,应该从哪里取得“经济补偿金是按应税所得计算”的证明材料呢?
2010-11-25 16:08 mJG7146(河南-信阳)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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