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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补偿问题
工龄补偿问题 原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合同并且没有购买五险一金,现在原公司注销注册新公司,公司法人和名称都变更,公司不愿意给予老员工任何经济补偿要员工签订新公司劳动合同,并说要走的时候会把前面原公司的工龄一起补偿。请问公司注销后员工追溯工龄补偿有时效性吗?
2014-07-28 14:38 lydial……(广东-深圳)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4-07-28 14:53
可以在新合同里面约定清楚
2 赖贺明律师  2014-07-28 14:52
如果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承认了工龄,那就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4-07-28 15:10
新的劳动合同承认以前的工龄是可以的
4 110网律师  2014-07-28 15:19
可以在新的合同中注明承认以前的工龄
5 110网律师  2014-07-28 15:39
当然有时效的限制,如果原公司没有依法作出补偿的,建议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6 110网律师  2014-07-28 16:03
可以在新签的劳动合同中注明以前的工龄及补偿问题。
7 110网律师  2014-07-28 17:19
一、如果不补偿,要求公司和你们签订一份协议,确认以前的工龄,待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并补偿。
二、你们有权利要求现在就给与你们经济补偿金。因为这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相当于你们现在新入职另一家公司,原公司因解散而解除劳动关系。
8 张勇律师  2014-07-28 18:00
1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员工的劳动合同,你们的劳动合同连续计算,员工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公司不要员工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每工作一年赔偿你一个月工资。
9 付成刚律师  2014-07-29 11:14
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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