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车辆及债物纠纷 我出资26万与别人购买一辆大型货车,当时口头协定车辆所有权各半,对方13万按月息一分付我利息,车辆登记在对方名下,由他人负责经营,盈利各半,但在经营过程中对方瞒着我将车辆在其熟人的当铺借资十万,并将车辆及证件放在当铺,当我找到对方,经法院调解,调解书上写明车辆即时交付与我,13万债务解除,不支付利息,县法院执行局执行时说车辆不在对方手中而在当铺,不能执行。我方律师认为对方抵押未经合伙人同意又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是无效抵押,应该履行法院调解法律文书,请咨询我方律师观点是否正确,法院是否应该立即执行该文书?
2010-11-24 11:53 doubin……(湖北-咸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24 13:07
未经登记只是不具有对抗效力,对内还是有效;你有损失的可以要求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0-11-24 14:25
未经登记只是不具有对抗效力,对内还是有效;你有损失的可以要求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