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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权
如何维权 本人在某工厂工作了4年半了,有一次我请了两天病假并有医生的证明书,回来补假的一天领导就把我开了,并签了一份辞退书,书上写赔偿5个月的赔偿金,一个月的待通知金还有一个月的工资,但是我拿到的钱并没有自己意料那么多,这笔钱是怎么算的呢?听说是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平均工资金是指这个月的加班费和奖金的总和还是就工资底呢?如果要去仲裁需要什么证明吗?辞退证明书可以向工厂索要吗?有什么办法可以索要到辞退证明书呢?请支招,谢谢
2010-11-24 10:00 jli1876(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24 10:26
应按你的实发工资来平均计算,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0-11-24 10:46
可以要求单位予以出具。实在不行,就申请劳动局调查处理。
3 王金龙律师  2010-11-24 10:51
您好,您可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0-11-24 11:06
按前12个月实发的平均工资计算。可以先到公司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所投诉处理,然后保管好相关的处理结果书,结果不满意申请劳动仲裁。
5 张勇律师  2010-11-24 11:07
1,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补偿金给你。
2,补偿金的标准是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尽早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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