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个人工作时死亡算工吗 2010年11月份去的天津溏沽,是给个打京才工作两天不知什么原因就死亡了,他有冠心病但没有过发病,在去那之前还上班呢,工友去找他时就没有了呼吸,请问这样能得到赔偿吗?他是经别人联系去的,这个有责任吗?谢谢
2010-11-24 09:11 李华(黑龙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1-24 09:13
如果是在工作时发病 48小时内死亡的 属于工伤。
2 110网律师 2010-11-24 09:55
给个人工作是雇工不能算工伤,如因雇佣工作出现伤害可以要求雇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