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厂房和设备 我(乙方)现在和甲方谈租赁厂房和其二手设备事项,租期10年。但对方合同条款里有两条: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后果自负。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及其设备归还时,必须恢复期初租赁时的同等状况。请问以上条款对乙方有哪些不利之处?
2014-07-25 11:44 LX(浙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693765020 2014年07月25日 11时50分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合同审查,或者拟定合同。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7-25 11:52
第一条,说的很明确了。就不分析了。
第二条,恢复租赁时的同等状态。。。一部车子开了10年还能和新的一样么。这里就容易产生争议。
第二条,恢复租赁时的同等状态。。。一部车子开了10年还能和新的一样么。这里就容易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