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您好:我和我妻子与2006年12月31日领取结婚证,与2007年6月她就离家出走,后来我想办理离婚但是一直联系不到她,并且她家里也不告诉她在哪里。我的户口是乌兰察布市的,而她的户口是锡林郭勒盟的,我想通过法院和她离婚。具体我应该怎么做?我怕回乌兰察布起诉,法院说让回锡林郭勒盟起诉,我都需要从乌兰察布带哪些证明或者证件啊?谢谢
2010-11-23 16:21 liuyan……(内蒙古)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23 17:14
应该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应该带上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