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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的烦事
婚姻家庭的烦事 因为和不来,两年前她离开我和小孩,小孩就是我一个人在外地带着的,自从她离开就对小孩不闻不问;今年七月份我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已经受理,因为找不到她,法院还没有开庭审理;她已经和他人一起生活,前几天得知她得了尿毒症晚期,我和小孩去看过她,并给了她5000元钱;她父母找我,叫我对她负责,请问我对她还有什么义务吗? 我是河南的,这几年一直在江苏,她父母把她往我老家里送,没有办法,我只好把父母带到这来了;如果说我对她要负担什么义务,在情感上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估计她的时间不会太多了,他们还想让我料理她的后事,这个我也接受不了,请问我有义务料理她的后事吗?
2010-11-22 20:58 mHb1969(江苏-泰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22 22:17
在离婚前,夫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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