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25岁,去年得了脑出血,留下后遗证,生活不能完全自理 你好请问,我25岁,去年得了脑出血,留下后遗证,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有个两岁小孩,现在女方要跟我离婚,我想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可以吗?,像这样小孩会判给女方吗?小孩判给女方后,我应该给多少抚养费给女方
2014-07-23 13:20 短信用户(云南-楚雄)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文彬律师 2014-07-23 13:23
法院要考虑你的抚养能力,如你有抚养子女的能力,大多一人抚养一个小孩。
2 胡常明律师 2014-07-23 17:56
你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抚养能力,一般说无法争取到小孩的抚养权。至于对方抚养你支付抚养费的事,视情况,假设你无能力而对方完全有能力的,可以不支付,就是支付也得视你的收入情况,如果无收入结合你的情况可以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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