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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8年,无故被辞退,是否可以要求这些赔偿?
工作8年,无故被辞退,是否可以要求这些赔偿? 我朋友从2002年3月起,在某杂志社当编辑,杂志社从未跟员工牵过劳动合同,上周遭到无故辞退。请问我朋友是否可以主张以下赔偿:
1.2008年1月以后的双倍工资,是11个月,还是一直到现在的34个月。
2.工作8个年头,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共8个月。该杂志社的实际月工资约3000元,但单位称基本工资为700元,其他是编辑费,所以只按照700元补偿,是否合理。
3.年终奖金。
4.杂志社大概2006年才开始给买的社保,是否可以要求补买2002年至2006年期间的社保。
5.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要求立刻办理离职手续,是否还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请问以上几条是否可以同时要求赔偿,还是说只能选择其中几项。单位是否可以借口工资的一部分为编辑费,所以只能给赔付每月700元,盼望解惑,非常感谢。
2010-11-23 10:52 wuyu82……(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0年11月23日 11时10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2008年1月以后的双倍工资,是一直到现在的34个月。
    2,按实际工资算经济补偿;
    3,合同约定的年终奖金照常发放;
    4,可以而且应当要求杂志社补缴2002年至2006年期间的社保;
    5,需要支付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以上各项都属于赔偿范围,你们可以向辖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23 11:01
第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应当支付你十一个月的工资!
第二、保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2002年至2006年。
第三、工资补偿标准为离职之日起倒推十二个月的平均平资。并非合同上约定的700元,而是加上所有奖金的实际收入平均值!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23 11:23
社保关键问题在于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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