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法院7月1号开始邮寄传票,3号被告接收,通知17号开庭,结果17号被告没去,原告去了,调解官给原告解释说不够15天答辩期不能判缺席,接着法院17号下午又给被告下传票并通知7月29号开庭,这符合逻辑吗?这样是不是又不够15天答辩期
2014-07-18 22:45 198002……(山东-青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7月19日 08时52分
法院没有问题,因为答辩期的计算是从被告收到传票后才开始计算,应该是被告收到传票时间晚了点,所以17号没有超过答辩期。你说的29号开庭这事没问题,法院在一次开庭无法解决情况下安排2次开庭,这肯定过了答辩期,你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