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律师帮助 乙方占取我家摊位(我们是甲方) 然而乙方人却先将我方人打了,出于保护我方人员,我方给予还击,致使乙方打人者轻伤,而我方为轻微伤,而且乙方要求给予其赔偿金10000元,请问律师,我方应该怎么做?
2014-07-15 23:10 236435……(河南-洛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7-15 23:44
第一,双方这种行为属于互殴。第二,对方构成轻伤,如果你方赔偿不到位,有可能要负刑事责任。第三,此事发生对方有过错在先,在赔偿时可以少赔偿。第四,建议协商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4-07-16 09:42
你好,及时报警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4-07-16 13:13
你好:事情起因在与乙方,但是把乙方打成轻伤是要承担刑事责任,报警后双方达成和解,可以不移送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