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公产房 房产纠纷 姐妹三个,老人在世,在几年前,老人已把房子(公产房)卖给二姐,老人也并把钱平分给三姐妹,其余俩个姐妹已给二姐打了收条,确认二姐买了老人房子,但二姐当时未过户,如果在老人过世后,我们能拿俩人收条办理过户手续吗?而且如果其余两姐妹因为此处房产拒绝二姐过户而打官司,他们当初收条算法律依据吗?二姐利益能保障吗?
2010-11-21 19:58 leainf……(天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齐志龙律师 电话:15522318437 2010年11月21日 22时25分
收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建议尽快办理过户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11-21 22:10
需要办理公证的变更承租权手续。
3 孙新律师 2010-11-21 20:39
直接拿收条过户应该不行,需要他们书面的意见。
如果诉讼,收条可以作为证据,利益应该可以保障。
如果诉讼,收条可以作为证据,利益应该可以保障。
4 李玉更律师 2010-11-21 21:35
收条只能证实双方的借贷关系,公产房在老人过世后,姐妹三个都有承租权。
5 孙新律师 2010-11-21 21:36
须他们书面同意你才能办理承租权变更,收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利益能否保障是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