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协议离婚后,现在房子的处置
协议离婚后,现在房子的处置 和第一任妻子离婚后,法院把男孩、房子判给男方,男方和第二任妻子相处10多年后协议离婚在民政局,现在男方要把房屋过给儿子,需要第二任妻子签名吗,谢谢!!!
2010-11-21 09:00 pjP3488(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21 09:58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提供以下意见:
    1 鉴于您所说的房子是第二任妻子与男方结婚前就属于男方的,故此,该房子应当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2 因房子是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对该房子主张任何所有权;
    3 房子过户不需第二任妻子签字或者同意。
    以上意见,请您参考。
2 110网律师  2010-11-21 23:37
房子的取得在男方二婚前,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所以,男方对其房子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他方不得干涉。那么男方不论什么时候想把房子过户给儿子,都是男方的权利。第二任妻子无权干涉,更不需第二任妻子签字。
3 110网律师  2010-11-23 12:17
男方个人财产,不需要
4 110网律师  2010-11-26 11:20
不需要的,属于婚前财产,可以自由处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