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了19900元, 我们在国营单位上班,2014年3月4月 6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了19900元,公司发现后马上上缴了,现公司查2011年到2014年3月的账让我们补交,但我们确实没有收,公司已知是管理漏洞这属于正常改动,但没有人承担,让我们六人认倒霉,一起承认就算了,把钱交了再开除,要不就移交检查院 ,请问我们该怎么做
2014-07-09 14:38 众人333(浙江-温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7-09 14:56
公司行为也涉嫌敲诈勒索。
2 陈亮律师 2014-07-09 14:43
公司这么做不合法也不合理。
3 张书正律师 2014-07-09 14:45
协商处理
4 孙新律师 2014-07-09 15:02
你好,协商解决
5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7-09 15:03
你好,积极应诉。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7-09 15:03
您好,公司做法不合理不合法。可以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