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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医从事护理工作10年了,前任领导给执行正式工待遇
律师你好!我在医从事护理工作10年了,前任领导给执行正式工待遇 律师你好!我在医从事护理工作10年了,前任领导给执行正式工待遇,现在的院长说我就是临时工,待遇不能随正式工涨了,我没签任何合同,但是有院委会会议记录,请问我是不是临时工,院委会会议记录有法律效益吗?
2014-07-07 10:28 短信用户(山东-滨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7-07 10:59
你好,看你的合同以及档案确定
2 110网律师  2014-07-07 12:41
虽然你和医院没有签到书面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你的工资待遇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医院无权单方变更,你的工资发放记录就是主要证据。另外,院委会记录也是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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