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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算明示违约吗?
这样算明示违约吗? 本人出租一商业网点,与承租方谈好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取暖费用,但并未签订书面协议,于10月29日上午向承租方发出意向租房合同载明由承租方承担取暖费用,同日下午收取承租方2000元租房定金,事后得知房产开发商要求必须缴纳第一年取暖费后方可领取钥匙,但现在承租方拒不缴纳第一年取暖费用,这样算承租方违约吗?我可不可以扣承租方的定金后将房屋重新租给他人?
2010-11-19 13:34 sjpt19……(辽宁-阜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20 13:13
明示违约须合同成立后对方明示将不履行约定条款,现在不确定你与对方的合同已经成立还是只处于协商阶段。
通常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通常就生效。
生效后已经开始履行合同约定,而对方不履行属于实际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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