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是否是两张,给本人一张么? 我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可是用人公司不给我一张,是合理的么?压了了半个月的工资不给,说是我不干的时候再给,合理么?我提出不干了,他们叫我交辞职信和3千元违约金,说是没在一个月前提出的。我该怎么办?谢谢您。急呀
2009-03-13 09:18 babatu……(吉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3-13 09:26
劳动局投诉
2 110网律师 2009-03-13 09:39
1、单位应当给你一份劳动合同,这是法定的,如果单位不给,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2、单位拖欠工资违法,你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赔偿金。
3、由于单位拖欠工资,你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而且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4、建议你保存好相关证据,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保护你的权益。
3 110网律师 2009-03-14 16:27
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