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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拖欠工资并且采用不正常发放方式
有意拖欠工资并且采用不正常发放方式 在试用期最后一个月离职了,交接当天老板说我们能在16号的时候领取到工资,可是到了18号,其他员工的工资都以现金的方式发放了,老板却对我们说没有现金发给我们工资只能转农行卡,我们16号时已经将农行账号报备给他,可是18号他却说银行不能转款,要我们提供淘宝的支付宝账号,把工资打款到我们支付宝的账号里面,支付物品的名称还必须是“网络服务费”,不是这个名称他还不支付,我们应他的要求完成后,他却拍下产品部付款,一直找借口推脱,直至19号凌晨时分他才说一定要19号早上或中午的时候再付款给我们作为工资!!我想请问一下,老板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我们要是去相关部门投诉是否有效?(注:15号起我们打电话、发短信给老板,他均不回应,我们都是通过其他员工传达信息)
2010-11-19 00:56 qazedc……(福建-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丹律师  电话:13075878676  2010-11-19 11:59
建议到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般就可以解决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0-11-19 07:35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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