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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拖欠两个月的工资没有发放
解除劳动合同后拖欠两个月的工资没有发放 我于9.10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8月和9.1-9.10日的工资奖金,至今没有发放,问及公司说是要进行门店盘点,如果造成损失由你全权承担,盘点日期定为10.20日,因此目前不能发放工资给你。请问我是否要承担离开40天以后的损失。非常感谢
2010-10-12 15:02 Jyt9407(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0-12 15:03
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不需要你离开后的损失的.
2 孙新律师  2010-10-12 15:09
不需承担损失,不给你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李建成律师  2010-10-12 15:10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 陈晓云律师  2010-10-12 15:18
单位不能证明是你的过错的,你无须承担。
5 孙新律师  2010-10-12 15:30
当然不需要承担该损失
如果公司违法,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6 孙新律师  2010-10-12 16:0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7 孙新律师  2010-10-12 16:42
您好:可以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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