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问题。 按我所知的职务侵占罪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但经过变通后,将单位的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不经过代表大会或民主议事程序私下低价贱卖给外人或朋友,再在外人或朋友哪里收受相应的利益或不收那么是什么罪?
但经过变通后,将单位的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不经过代表大会或民主议事程序私下低价贱卖给外人或朋友,再在外人或朋友哪里收受相应的利益或不收那么是什么罪?
2014-07-04 20:59 finalw……(广东-茂名)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亮律师 2014-07-04 21:03
如果是国有事业单位人员的话,则属于贪污受贿行为,要看具体案情而定。
2 江珍来律师 2014-07-04 22:20
就是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