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周工作时间的问题 每个月2个休息日,每天七个小时,没有加班费。现在经理还要每天再多加一小时,这个是不是每个周都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呢。我是给私人工作,不是正规的公司。不知道我这种情况,有关部门能给解决吗?
2014-06-24 14:08 qq1136……(山东-青岛)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6-24 14:09
这是可以找主管部门解决的
2 110网律师 2014-06-24 14:21
你好,可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3 110网律师 2014-06-24 14:51
不管是给什么单位工作,有加班就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4 孙新律师 2014-06-24 15:24
你好,可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5 徐志远律师 2014-06-24 16:20
给个人工作,如果是自愿的,没有人管,不是自愿的不伺候他啊。
6 110网律师 2014-06-25 09:30
您好,如果给个人干活,可以按照雇佣关系来认定,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是不适用于劳动法的。具体您可以跟老板协商。
7 武传清律师 2014-06-25 09:42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