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混淆后哪个单位责任应付责? 本人是A公司的正式员工,已经于用工当月2013年9月签订劳动合同,从2014年1月开始社保转到B公司,开始在两个公司同时任职,但未曾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被公司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公章盖B公司的是否合理?我是否能否认为B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提出支付双倍公司的请求?
2014-07-03 13:49 923a(浙江-绍兴)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7-03 13:52
A公司员工的。A公司解除。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7-03 13:53
这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
3 孙新律师 2014-07-03 14:07
可以。。。
4 张莉兰律师 2014-07-03 14:11
可以要求
5 钱亚芳律师 2014-07-03 14:19
那你也与两家公司保持劳动合同关系,这也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