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债权会不会超过诉讼时效? 律师你好:我03年借出去的钱,有房屋抵押担保,并且经房产公司登记,08年债务人2月发了手机短信说暂时没钱还,08年3月开始拆迁,开发商叫我找到房屋主人拿房产证去他那领拆迁费,当时,抵押人也同意用拆迁费清偿债务,后来开发商没告诉抵押权人,也没告诉抵押人,{抵押人45岁}开发商直接把别处的一套房屋给抵押人的母亲,但没给房产证。08年年底多次找开发商协商无果,09年又找了抵押担保人有{录音证明}借条没写还款日期的,会不会超过诉讼时效,
2010-11-18 14:23 王小珍(江西-上饶)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0-11-18 14:29
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2 110网律师 2010-11-18 14:48
没有超过,你一直都在向债务人主张债权,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要从新计算2年,(最好是把你的催讨债务的证据留着),如果你的诉讼时效没有超过,那么他母亲得到这套房子是不当得利,你可以要求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