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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用房屋抵押性质向民间贷款(六分利息)签订协议,是否有效?
父亲用房屋抵押性质向民间贷款(六分利息)签订协议,是否有效? 父亲用之前的动迁房(十几年后是我买下变为的产权房,但产证上只有父亲一人的名字)的房屋在2月份向民间抵押借款了30万元,但借条上写的是借款37万多五月底还,如还不出,房子就归甲方所有,还做了抵押登记。之后五月底父亲没全全还出(中间还了五万元),后他们要父亲做了房产转户(转户费父亲出的一万七千多),产证上现变成了甲方的名字,因父亲户口没迁出他们还从30万中扣了5万元下来,也就总借到手23万多。十一月份我刚得知这些事情,父亲说要还清他们的钱款把房子拿回,对方说已经拖了这么久,现在要还也是47万多,但还要向公司商量是否同意还给我们房子,房子价值大约七十万左右,现听他们说房子已经出手了。请问,父亲与他们之间的协议合法吗?以什么性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房子吗?麻烦各位律师能回复我的问题,帮我想想办法看以什么方式可以处理,谢谢了。急!
2010-11-18 11:28 xuweiq……(上海-闸北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袁文祥律师  2010-11-18 11:37
目前实际产权人已为甲方了,比较麻烦,问题是要能证明此协议是高利贷,就是无效协议了。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
2 张伟律师  2010-11-18 14:15
抵押协议利息约定违法,超出部门无效,可以起诉,建议委托律师
3 李军律师  2010-11-19 13:43
房子已经过户给对方了,比较麻烦。
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带材料预约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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