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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结婚为前提,男方父母买的房子写的儿子媳妇的名字,离婚怎么分
以结婚为前提,男方父母买的房子写的儿子媳妇的名字,离婚怎么分 就是说女方要求结婚领证要买房子,买房子要求写上她名字,房子是按揭的,女方没付过一分钱,是男方父母给的。领了证没有住在一起,领了大概一年吧,前一个月左右男方出了车祸,女方现在要求要分开,说没共同语言,也说要照顾你可以,每个月给工资,证领了之后,农村的习惯是说来第一次给什么看钱什么的,好像就给了三万多吧,第二次又给了几万。如果离婚的话,能拿回些什么?
2014-07-01 18:13 qiulan……(四川-成都)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7-02 11:25
您好,虽然领取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房屋加名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时并非一定均分。如有疑问或需帮助,可以来电或当面咨询。
2 陈晓云律师  2014-07-01 18:36
加上名字后,房产算双方共有
3 何青超律师  2014-07-01 19:06
你好,属于共同财产。
4 110网律师  2014-07-01 19:34
你好:一人一半分割
5 孙新律师  2014-07-01 19:35
你好,均分分割
6 110网律师  2014-07-02 09:28
你好,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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