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我家是拆迁户,在没有拿到房子前,我家与另一方(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在2-3年后拿到房子后将250平方米卖给他,双方约定,定金10万元(一星期内交款),如果违约罚款20万元,这一份协议是由拆迁负责人起草的(只起草了一份,现在在乙方手中),为了让我家在拆迁合同上尽快签字,拆迁办通过乙方做我们的思想工作,并通过乙方的关系,拆迁办批了605个平方给我们,其中250个平方卖给乙方。由于乙方没有及时给我们定金,所以我们不想卖了,而乙方一定要买我家的房子,否则不罢休。请问这个协议长期有效吗,乙方会在我们拿到房子后跟我们要250平米的房子吗,或者要求20万元的违约款?
2010-11-18 10:12 qiusuo……(江苏-无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18 10:19
1.乙方没有及时支付定金,但是你还是接收了定金,合同生效。
2.乙方会找你们要250平方米的房子。
3。自有你们不交付250平方米的房子,乙方才会主张违约金。
2.乙方会找你们要250平方米的房子。
3。自有你们不交付250平方米的房子,乙方才会主张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