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准备跨市搬迁,孕妇不愿意去新公司,应申请怎样的赔偿 公司准备从深圳搬迁至东莞,本人已经怀孕,不愿意去新公司,如果搬迁时不签订新厂的合同,应该申请怎样的赔偿。这种搬迁导致的解约,对孕妇来说属于违法解约吗?工龄5年可以申请双倍的经济赔偿,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直至哺乳期结束的正常工资吗?
2014-07-01 16:25 372084……(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7-01 16:52
这是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
2 110网律师 2014-07-01 16:37
如果不愿意随迁,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3 110网律师 2014-07-01 16:39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4-07-01 16:41
你好!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跨市搬迁,劳动者有权选择过不过去。如果不过去,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你的情况比较特殊,你现在已怀孕,所以用人单位还不能按照上述规定跟你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月支付你的工资。除非你自己愿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而你的情况比较特殊,你现在已怀孕,所以用人单位还不能按照上述规定跟你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月支付你的工资。除非你自己愿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5 110网律师 2014-07-01 16:44
公司跨市搬迁,您有权利解约,并且您是不构成违约的。您在工厂工作五年,应该给您经济补偿,大概是您五个月的工资的补偿标准,不是申请双倍的经济补偿。若您不在公司做了,只能支付您解约那一天止的工资。
6 孙新律师 2014-07-01 16:54
你好,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7 刘祖虎律师 2014-07-01 17:13
如果不愿意随迁,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8 110网律师 2014-07-02 09:40
跨市区搬迁,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