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亡认定 我的父亲是雾渡河初中的一名普通教师,于2013年11月4日在岗期间,感觉身体不适,但仍然坚持工作,晚上9点下班回家后病情加重于12点送往医院不治身亡,死亡时间是2013年11月5日5时我们申请工亡认定,但劳动局以不在学校直接送往医院为由不予认定,我也查询了众多书籍和咨询了许多律师,均未见到这种说法,换句有人道主义的话说,我父亲带病坚持工作这样都不能认定为工亡,那么哪里还有正能量?我们也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了
2014-07-01 12:34 qht286……(湖北-宜昌)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7-01 14:00
这个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