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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1名在校大学生,今年的2月17号我在网上认识了当地的女朋友
律师您好,我是1名在校大学生,今年的2月17号我在网上认识了当地的女朋友 律师您好,我是1名在校大学生,今年的2月17号我在网上认识了当地的女朋友,她自称是北京医科大学毕业的,30岁,是市妇幼保健医院的妇产科医生,名字叫陈兰婷,未婚,直到今年的6月7号她来我这里玩,手机1直关机,于是乎她家人报案,我才知道她的1切信息是假的,她有有家庭有3个小孩,而且真实名字叫徐荣,年龄37。她回到家后情绪很不稳定,1直想自杀,她家人去派出所报案说她如果死了,就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我1直是被骗的,我手机里有证据,我想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要负刑事责任吗?我在派出所会留下案底吗?派出所已经立案了,派出所已经找过我几次让我别在联系她,我已经照做了,但是她仍然对我不放手,纠缠我。
2014-06-30 19:58 短信用户(山东-日照)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任远律师  电话:15863391001  2014年07月01日 16时14分
你好,你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4-06-30 22:20
你好,不理她。不承担责任。
3 胡爱军律师  2014-06-30 19:59
你已经做了你应该做的了
4 110网律师  2014-06-30 20:37
不用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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