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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登记将房产证挂失,注销原房产证,这是否属恶意转移财产?
私自登记将房产证挂失,注销原房产证,这是否属恶意转移财产? 结婚十年,房产婚后购买,只写男方名字。最近发现男方私自登记将房产证挂失,女方手中的原房产证随之作废。这是否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女方是否可提起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之诉讼?还是只是确权,冻结房产?
2014-06-29 07:09 liusuz……(福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年06月29日 07时21分
这是可以要求财产分割的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4-06-29 07:16
不影响分割财产
3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4-06-29 08:00
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4 刘青芳律师  2014-06-29 07:36
你好,房产证作废不影响房屋所有权性质,仍然可以要求分割!
5 陈晓云律师  2014-06-29 07:49
没有,因产权并未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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