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员工贪污被判刑,缓刑后原单位降级使用合法吗? 该贪污人员原为公司副总,于2011年左右被判缓刑,上级公司下达的处理意见为降两级使用,两年内不得升迁。
判决生效后该人立即回到了原公司工作,当时为副科长级别,以于去年升任正科长。
请问这样的处理意见合法吗?
判决生效后该人立即回到了原公司工作,当时为副科长级别,以于去年升任正科长。
请问这样的处理意见合法吗?
2014-06-27 13:40 aishaq(四川-攀枝花)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6-27 14:27
您好,单位有自主决定权。
2 110网律师 2014-06-27 13:41
你好,结合单位的具体规定,协商处理。
3 龙成律师 2014-06-27 14:31
不合法。
4 孙新律师 2014-06-27 14:32
您好,单位有自主决定权。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5 尹朝阳律师 2014-06-27 14:49
符合相关规定,建议协商处理。
6 110网律师 2014-06-27 16:09
只要不违反判决书内容即可。
7 沈辉律师 2014-06-27 16:14
你好,根据这个情况,你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处理
8 都燕果律师 2014-06-27 17:38
你好,不合法,你可以向其上级人事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