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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公路与土路相交是十字路口吗?依据是什么?主路由东向西,路左侧是水泥路,路右侧是土路,土路和水泥路不对应在一条直线上,而且主路和土路水泥路相交属于剪刀形,路口没有信号灯和标线,主路上在距路口20米处右侧有一个十字路口标志(标志被树枝遮挡,不明显),路口因树木遮挡视线不好。本人下班后驾驶汽车由西向东在主路行驶,在路口处与右侧土路来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是5档行驶),因及时避让,我的车驶至主路左侧路下与路边停车待客的出租车相撞(出租车内无人),停车距离到相撞处有20米左右,被撞摩托车驾驶员第二天在医院死亡,目前交警责任认定还没出,但口头一直在说我是主责,死者家属执意要求赔偿100万了事(因为本人有公职),依据是《右方道路的来车直行,本道的车直行或转弯时本道的车让右道的车先行》。现在本人很无助,不知道我的责任到底是不是主责,如果是我该怎么做,如果不是我又该赔偿对方多少钱合理,请专家指点!感谢,感谢
2014-06-26 00:29 jiangx……(内蒙古-赤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6-26 06:53
这是可以按照过错及损失承担的
2 张  静律师  2014-06-26 07:28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3 孙新律师  2014-06-26 07:41
等待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详情你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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