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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大家好,本人所在教育培训机构原合同规定每月八日发放工资和绩效,未经商议会议上口头改为一个月
各位律师:大家好,本人所在教育培训机构原合同规定每月八日发放工资和绩效,未经商议会议上口头改为一个月 各位律师:大家好,本人所在教育培训机构原合同规定每月八日发放工资和绩效,未经商议会议上口头改为一个月分两次发放,引起学术老师13人强烈抗议,联名提交抗议书一要求恢复原工资制度,被驳回;联名抗议书二申明如若还不回复则要以自己方式维权,又被驳回。公司领导完全不顾员工意见,一意孤行。口头决议一周后,公司拟定新合同,其中有关薪金发放一项未经大家同意,改为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发放。合同到期员工都没有签名,昨天大家集体请假,被一一召回,还要要所处罚。现在请问好心的律师们,我们该采取什么措施维权,可以集体罢课,罢工或集体辞职么?
2014-06-25 10:18 白爱彭(重庆-九龙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小灿律师  2014-06-25 11:43
你们属于事业单位,应该向上级反应,或者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4-06-25 12:41
应该提起人事争议促进,每个区都有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如若有疑问,请来电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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