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视同其退出现役后初次就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视同其退出现役后初次就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作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计发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依据。
2014-06-23 20:12 849444……(重庆-渝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小灿律师 2014-06-23 22:29
没什么问题呀
2 110网律师 2014-06-24 10:03
是的,可以这样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