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 使用的费用 他要求我赔付 我该怎么做 现在分手了 以前同居共同使用的费用她要求我赔付 我可以不赔付吗
2014-06-20 16:05 404165……(浙江-宁波)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4-06-20 17:11
无需承担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6-20 19:04
不存在赔偿问题。
3 何翠主任律师 2014-06-20 16:31
可以不用赔
4 110网律师 2014-06-20 17:12
费用双方应合理分摊
5 孙新律师 2014-06-20 17:21
你好,无需承担。希望回复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