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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你好!请各位支招,我该怎么做,可以保全我的利益。
1、本人在婚前一次性付款购置了一套房子。
2、老公在婚前也一次性付款购置了一处经济适用房,我出了部分房款。
3、结婚一年后,老公的房子装修,我出了一半的费用。
4、在婚后,老公的单位集资,从我家人手中拿钱,以老公的名义存入公司。
5、两个人闹矛盾,老公把三个多月大的孩子抱走,并且不让我看。
出资都没有出具借条,我现在补可以吗?如果离婚,我该怎么做?
2010-11-15 17:09 aohuan……(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0年11月16日 09时36分
你好!
   1、“本人在婚前一次性付款购置了一套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
   2、“老公在婚前也一次性付款购置了一处经济适用房”是你老公的婚前财产,“我出了部分房款”如有证据证明那就是他对你的欠款。
    3、“结婚一年后,老公的房子装修,我出了一半的费用”对装修部分可以主张为婚后共同财产,要求分割。
    4、“在婚后,老公的单位集资,从我家人手中拿钱,以老公的名义存入公司”,“从我家人手中拿钱”算做是共同债务,单位集资收益是婚后共同财产,要求分割。
    5、‘老公把三个多月大的孩子抱走’如果离婚你可以要抚养权,让他出抚养费;
    6、如果离婚楞协议、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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