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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婚姻
民事婚姻 我和丈夫协议离婚一个多月发现丈夫是婚前有的外遇我可以从分财产吗,能得到赔偿吗,需要证据吗
2014-06-19 06:47 851122(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4-06-19 07:10
当然可以申请重新分割
2 刘青芳律师  2014-06-19 07:19
你好,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4-06-19 07:25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此有将详细规定: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我的补充: 2014-06-19 07:28

从上述规定上看,应该可以提起诉讼。不过建议不要诉讼,因为婚都协议离了,各走各的好了。没必要再纠缠无谓增加自己伤悲,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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