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个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前隐瞒特殊工作条件 各位律师先生你们好,我是某个学校的老师。我是三年前通过全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某个学校学生管理员这个岗位进来的。一直到了笔试面试体检审核都通过了以后,来到学校报到那一天,告诉我需要每周值夜班2-3次。也就是白天非常忙的工作,到了傍晚下班时候,留在学校继续值女生宿舍的班到第二天早晨,接着第二天白天继续忙。一周需要2次这样的情况出现。
我很想知道,第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时候,对于这种需要值夜班的岗位是不是应该注明或提前告知。
第二,学校这样的用工时间是否合理。
第三,学生管理员又不命名为宿舍管理员,对于这种隐瞒和误导是否合理。
请各位律师大人明解,非常感谢!
我很想知道,第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时候,对于这种需要值夜班的岗位是不是应该注明或提前告知。
第二,学校这样的用工时间是否合理。
第三,学生管理员又不命名为宿舍管理员,对于这种隐瞒和误导是否合理。
请各位律师大人明解,非常感谢!
2014-06-18 15:08 mojiee……(福建-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6-18 15:12
1这是要注明的
2这是不合理的
3这是不合理的
2这是不合理的
3这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