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父亲有两处房产,原来都是父亲名字,后来把我弟分出去了,把一处房产过户给我弟,这属于我弟的婚前财产,现我弟结婚了,该房产在过户时公安机关要求写一份证明,说是该房产是无偿赠与给我弟的,如果我弟不幸去世,我想知道我弟媳有无权继承该房产?因为这两处房子都是我父母一生的心血,弟媳对我父母不好,不想白给别人。怎样才能归我父母拥有?过户时写的那份证明有什么用?
2014-06-18 14:58 ivyzho……(广东-广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4-06-18 14:59
可以继承的
2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6-18 15:01
你弟媳有继承权的。可将房产赠与父母。
3 110网律师 2014-06-18 15:02
是你弟弟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遗嘱的话 就按照你法定继承处理,你弟媳肯定是可以继承的。
4 110网律师 2014-06-18 15:04
你弟弟自己立一份遗嘱即可,列明其名下财产有哪些、由谁继承的内容。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你弟媳享有遗产继承权。
5 刘振海律师 2014-06-18 15:10
你父母和弟媳有继承权
6 孙新律师 2014-06-18 15:18
你好,你父母和弟媳有继承权。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7 杨俊圣律师 2014-06-18 15:21
你弟媳有权继承。可立遗嘱。
8 110网律师 2014-06-18 15:58
可以继承该房产,该房产属于你弟的财产其它人无权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