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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房产问题 律师您好,我们2014年3月份结婚的,我对象家2012年签的买房合同付的首付,2014年2月份拿的房产证,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我婆婆和公公的名字,可以婚后要我们自己还贷款,可是我怕婚后过一些年万一我们离婚了,我是不是没有任何经济赔偿,如何能保护我个人的财产,如果在房产证加名字太麻烦的前提下,能不能做个公证或者其它的方法来保护我自己的财产安全。程序应该怎么做?
2014-06-17 19:51 943229……(山东-聊城)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钱亚芳律师  2014-06-17 19:56
这房产是你公公婆婆的,因此这婚后还贷可以作为你们给公婆的借款,这样你对这还贷部分还可以主张一半债权。
2 陈晓云律师  2014-06-17 20:04
登记在你公婆名下,就是你公婆的财产。
你们出资的,没有特别约定的,只能算借款。
3 110网律师  2014-06-17 20:26
你好:应当变更户名
4 孙新律师  2014-06-17 20:28
你好,应当更改户名
5 修东磊律师  2014-06-17 22:03
这套房产是你公公、婆婆的,至于婚后还贷可以作为你们给公婆的借款,如果离婚可以索要一半的债权。
6 石陈荣律师  2014-06-18 09:23
你所说的房产是你公公婆婆的,你们婚后还贷,这样可以作为你们给公婆的借款,这样你对这还贷部分还可以主张一半债权。
7 杨子兴律师  2014-06-19 15:07
你好,如果你公婆同意赠与给你们,可以在不更名的情况下,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手续,具体你可与公证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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