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弃购买房产需另外支付违约金的问题 您好!是这样的,由于家里突然有点意外,需要资金。我们准备买的房子其实首期及贷款都已经准备好了。突然家里变故(我家婆被确诊乳腺癌骨转移,需要资金治疗),所以我们不得不取消我们的买房计划。但我们之前跟买家所签订的存量房合同其中一点注明: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房地产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房地产成交价的10%。经过协商,卖方愿意只收取6万违约金,但加上我们之前支付的5万定金一共便是11万元。想请问有没有司法途径能降低我们买家的损失?盼回复
2014-06-15 18:10 simple……(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6-15 18:16
有的可以解决
2 赖贺明律师 2014-06-15 21:37
尽量协商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4-06-15 21:44
你好,一般是按合同约定的处理,建议协商解决。
4 欧学文律师 2014-06-15 21:50
一般情况下,没有交房,约定违约金又有定金罚则的,选择其中一种违约责任即可,不会要求承担两个违约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