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还清后忘记取消公正了怎么办? 2年前,我跟朋友借了些钱,他让我以还有按揭的房子的房产证做抵押,在公证处公正了借款合同,但并未去房产局登记,后来我按照借条所写的约定时间还清了欠款。当时他也把借条和房产证还了我,但没打收条。我问他用不用去取消公正,他说不用,我当时心里还嘀咕,后来我忙也给忘记了。现在想起来请问一下各位好心人,有没有风险啊!心里不踏实。
2014-06-14 14:37 kefan2……(山东-青岛)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4-06-14 14:40
你好,借条已经给你了,没有事了。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6-14 14:50
有还款证明也是可以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4-06-14 14:45
能证明还过款就可以。
4 徐志远律师 2014-06-14 14:58
公证不能取消,你只要能够证明还款即可,欠条在你受理,不用销毁,用以证明欠款已经归还,同时打电话要求他出具收条,并录音。
5 110网律师 2014-06-14 15:12
把借条收回来可以说明已经还款,最好取消公证,不过没有大的影响。
6 武传清律师 2014-06-14 20:34
保留还款的证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