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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与人同居,夫妻共有的房子都登记在老公姐姐名下,那么房子离婚时能分割吗?
老公与人同居,夫妻共有的房子都登记在老公姐姐名下,那么房子离婚时能分割吗? 老公与人同居,夫妻共有的房子都登记在老公姐姐名下,那么房子离婚时能分割吗?
2014-06-13 16:01 网友(广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6月13日 16时09分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夫妻共有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的具体处理方法,但在实务中,在离婚诉讼中,法院通常对这样所有权登记在第三方名下的有争议的房屋不作处理,应另行起诉。
  您需要先起诉解决关于房屋归属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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