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更换法人和名称,要求员工写辞职报告后,重新签新合同 公司更换法人和名称,要求员工写辞职报告后,重新签新合同。两年后公司要辞退员工,且给两个月工资赔偿金,请问这样合理吗?
2014-06-12 19:56 zhouji……(上海-宝山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4-06-12 20:50
可以累积以前的工龄一起算补偿金的
2 110网律师 2014-06-12 20:06
员工可以直接拒绝! 我的补充: 2014-06-12 20:06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者添加本律师微信公众号详询。添加方法:打开微信-通讯录-添加朋友-查找公众号-搜索“叶雪飞”-关注!把私人律师装进手机,随时随地免费法律咨询!
3 刘智慧律师 2014-06-13 07:21
属于劝退。若员工选择辞职,无权要求此前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4 张向锋律师 2014-06-13 09:09
不合理,工作年限应当累计。
5 李军律师 2014-06-13 09:20
公司更换名称和法人,不需要重签合同。或变更合同抬头即可。
公司辞退员工,没有合法理由的话,要支付赔偿金,至少4个月工资的赔偿。
公司辞退员工,没有合法理由的话,要支付赔偿金,至少4个月工资的赔偿。
6 110网律师 2014-06-13 11:15
不合理,工作年限应当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