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到补偿金? 我是2002年进入现在的私立学校工作的,当时学校与我签订了一份一年期合同,到期后没有和我续签,但从03年十一月份开始给我购买社保,直到今年九月才又提出再签订一年期合同,我也签了,但近期变向强迫我们加班家访,不但没有有加班费达不到要求还要扣工资,所以我不想做了,我想请教一下,我怎么做才能拿到合理的补偿金,可以拿到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吗?每年多一个月的补偿一定拿得到吗?可以要求补发加班工资吗?我要以怎么样的方式解除合同才对我有利?盼望能得到你的指导,谢谢!
2010-11-13 14:42 135443……(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13 14:48
1 可以要求,2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