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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 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公司的三方合同)后,由于中介未尽到提前告之风险的义务,导致交易税费上涨。买方、卖方认为是由中介的责任导致税费的上涨,但是买卖双方为了使交易继续,愿意分担一部分费用。买、卖双方提出,由三方共同承担超过的费用。但是中介不同意,坚持认为无过错。买、卖双方准备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中介费已支付一部分。合同解除后,中介费是否还需要继续支付?
2014-06-11 13:45 caocao……(广东-广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6-11 13:45
中介费是可以不支付的
2 孙新律师  2014-06-11 13:50
依双方合同的约定
3 110网律师  2014-06-11 13:58
如是因中介的原因造成的可以要求赔偿
4 孙新律师  2014-06-11 14:12
你好,依双方合同的约定。有疑问及时追问。
5 刘振海律师  2014-06-11 14:36
中介费要付,除非他们有重大过错
6 欧学文律师  2014-06-11 14:53
不需要支付,若因中介人员的过错,可以要求赔偿。
7 孙新律师  2014-06-11 15:00
你好,依照合同约定。
8 110网律师  2014-06-11 15:32
1、交易税费可能会上涨,买卖双方应该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2、此案当中,中介的服务存在瑕疵,你们可以要求扣减其居间费用。3、但是要求中介费承担部分税费,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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